2015年12月22日星期二

神的話是我們腳前的燈、路上的光(一)


我站在火車出站口焦急地張望著,等待多年未見的小學同學尹路明。不一會兒,他提著行李箱往出站口走來,我大聲喊道:「路明!」他看見我,微笑著跟我招了招手。我便熱情地迎上去,接過他手中的行李箱,高興地說:「這次回來打算住多長時間?」路明想了想說:「說不準呐,得看父親的身體狀況!」我笑著說:「感謝主!平時咱們都忙,難得碰到一塊兒,這次趁這機會可以好好地聚一聚,一起查查經了,這幾年我還常常懷念當初咱們在一起查經探討的日子啊!」路明感慨地說:「時間過得真快啊!一切就像發生在昨天一樣。」此時,我的手機響了,接完電話,我便皺起了眉頭,尹路明關心地問:「怎麼了?」我憂愁地說:「高弟兄又不去講道了,身為教會同工,說自己沒道講就不去了,又叫我替他去。」我無奈地歎了口氣,說:「路明,那今天我就不送你回去了,不管怎麼樣,弟兄姊妹的生命不能耽誤,教會的事總得有人去做呀!我先去教會了。」說完,我和路明就分開了。
神的話是我們腳前的燈、路上的光(一)
兩天后的傍晚,我剛從教會回來,一進院子,妻子就開始埋怨嘮叨起來:「你心裡只有教會,難道你跟教會過日子嗎?你到底心裡還有沒有這個家……」本來就為教會一大堆事而心煩的我,聽到妻子的嘮叨,不由得更加煩躁起來,心想:最近教會裡好多事情不順,我已經夠煩的了,你還不理解我!我嘴上不吭氣,強忍著,但心頭的火氣卻不停地往外冒。當我往屋裡走時,看見腳邊的瓶子,就一腳踢碎了。妻子見狀火更大了,說:「你還發起火來了!踢,再踢,把這些都踢壞!」我心裡意識到自己又犯罪了,想到聖經上說:「生氣卻不要犯罪,不可含怒到日落,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」(弗 4:26-27),我就沒再吱聲了。
吃完飯,我一個人靠在沙發上發呆。這時,尹路明來了,他笑著對我說:「感謝主!我想著你白天忙教會的事,晚上肯定在家,就過來看看你。」他看到我滿臉憂愁,就關切地問道:「遲忠,怎麼了?是為了教會的事?」我搖了搖頭說:「唉!一言難盡啊!這幾年我感覺苦也沒少受,路也沒少跑,可是教會的問題總也得不到解決,接連不斷地發生事情:有一個聚會接待家做生意時摔斷了一條腿;有一個弟兄給人家修摩托,不知怎麼車就著火了;有幾個姊妹受家裡丈夫的逼迫,都不敢來聚會了……弟兄姊妹都消極軟弱,我不知道怎麼解決,我自己也常常守不住主的道,身不由己地被過犯所勝,感覺離主特別遠,覺得信主的路是越走越艱難了,真不知該怎麼往下走了……」
尹路明笑了笑說:「遲忠,那我先問你一個問題,一個人信神無論是得福還是受禍,是不是都在神的主宰之中啊?」我不假思索地說:「當然啦,主耶穌說:『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。』(太28:18)主耶穌就是天地萬物的主宰者。」路明說:「約伯失去了滿山的牛羊和萬貫的家產是否是出於神呢?」我說:「當然是出於神了,只有神能擺佈這一切。」尹路明說:「所以說無論我們在信主的路上,臨到什麼樣的事,得福也好,受禍也好,首先要知道這都是出於神的,是神在主宰和安排著這一切。我們作為受造之物,首先要做到的就是像約伯一樣,順服神的權柄與主宰,知道一切都在神的手中,不發怨言,不要求神,不誤解神,順服一切出於神的。」我說:「你說的這個我也贊同,作為信主的人就該順服主的擺佈安排,可是有一點我不明白。在聖經上說:『應當一無掛慮,只要凡事藉著禱告、祈求,和感謝,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。神所賜、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。』(腓4:6-7)也就是說只要我們信主,主就會賜給我們出人意外的平安和喜樂,可是我們的教會怎麼還會有這麼多不平安的事臨到呢?」
尹路明說:「神是造物的主,是智慧的神,神所作的一切都是有意義的,就如神要求亞伯拉罕將百歲得的兒子獻為燔祭,這件事在人來看似乎不合情理,簡直是不可思議,但是當亞伯拉罕能夠絕對順服神的話,舉刀要殺以撒時,神看到了亞伯拉罕的真心與順服,便制止了他的行為。他站住見證後,神正式揀選他並他的後裔作為神經營計劃的第一批選民。可見神所作的事情雖然在外表上不合人的觀念,讓人難以理解,但是在神那裡,這些事情都是特別有意義的:一方面是對人的試煉和考驗,當人站住了見證,神的心意就向人顯明;另外一方面還讓人在現實生活中去經歷神的作工,把神的話帶入現實生活中,讓人在這些經歷體驗中去了解神的喜怒哀樂。」聽到這裡,我點點頭,一邊給路明加了一些茶水,一邊說:「你說的這些我能理解也能接受,但剛才你說的在現實生活當中去經歷神的作工、了解神的喜怒哀樂,這是什麼意思呢?」
尹路明說:「我去年就經歷了這樣一件事,我們教會的光景和你們教會差不多,我靈裡也非常軟弱。我很納悶:我以往事奉主的那股熱勁兒和拼勁兒到哪裡去了?怎麼消失得無影無蹤了呢?我帶著困惑,來到主的面前尋求禱告:『主啊,我現在很軟弱,怎麼才能剛強起來呢?是我哪裡做的不合你的心意嗎?如果是我做的不對,我願意等候你的開啟光照,願意按照你的心意去行。』多次這樣禱告尋求之後,有一天,我打開一本書看到:『人與神的關係僅僅是一個赤裸裸的利益關係,是得福之人與賜福之人的關係。說白了,就是僱工與僱主的關係,僱工的勞碌只是為了拿到僱主賜給的賞金。這樣的利益關係沒有親情,只有交易;沒有愛與被愛,只有施捨與憐憫;沒有理解,只有無奈的忍氣吞聲與欺騙;沒有親密無間,只有永不能逾越的鴻溝。事情已到了如此地步,誰能扭轉這樣的趨勢呢?又有幾個人能真正了解這種關係的危急呢?我相信,當人都沉浸在得福的喜悅氣氛中的時候,沒有人會想到人與神的關係竟是如此的尷尬、如此的不堪入目。』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》)讀完這話,我的心仿佛被針紮了一下,回想自從信主以來,我裡面就隱藏著一個盼望,盼望信主能蒙主的祝福,有平安、喜樂,今生不僅能得百倍,等將來主回來時還能進天國、得賞賜。就因著這個盼望一直支撐著我奮力拼搏,作工、付代價,認為自己做得越多,越有資格得到主的稱許。當看到教會荒涼,自己作工沒有果效的時候,我感到得福無望,心裡的支柱倒塌了,就軟弱消極得爬不起來,這不就是赤裸裸的利益關係嗎?我消極軟弱不都是因著我所追求的目標和所走的道路不對嗎?」聽了尹路明談的經歷,我仿佛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絲光亮,心想:哦!原來是這麼回事兒啊!我便急切地對他說:「路明,你說的這些都是實情呀,那你這個問題是怎麼解決的,你是怎麼從這裡面走出來的?」
尹路明沉穩地說:「我看到聖經約翰福音21章15節至17節裡記載著:耶穌對西門彼得說:『約翰的兒子西門,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麽?你餵養我的小羊。』耶穌第二次又對他說:『約翰的兒子西門,你愛我麽?』彼得說:『主啊,是的,你知道我愛你。』耶穌說:『你牧養我的羊。』第三次對他說:『約翰的兒子西門,你愛我麽?』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你愛我麽,就憂愁,對耶穌說:『主啊,你是無所不知的;你知道我愛你。』耶穌說:『你餵養我的羊。』彼得因著主這三句話的引領明白了信主就要盡心盡意地愛主、順服主,所以在他此後的人生經歷中,能體貼主的心意,牧養主的教會,最終能順服至死,為主倒釘十字架,做出美好的見證,讓主的心得安慰,這樣的追求才是合主心意的追求。我感到主的這三句問話不僅僅是對彼得的追問,也是對我的追問,不由得引起了我的反思:我是不是愛主的人呢?想到自己對主還有很多的奢侈欲望,還不能在愛主的基礎上盡自己的本分,主的心意是希望我們能去追求愛神、順服神、滿足神。當我明白一點主的心意後,我立定心志,不管以後是得福還是受禍,都應該存著敬畏神的心,規規矩矩地按照神的要求去做,盡好自己受造之物的本分,來還報神的愛,這才是我當追求的目標。當我認識到這裡時,我得到了釋放,心裡特別平安、踏實,仿佛看到光了!」
聽了尹路明的交通,我覺得挺亮堂,靈裡特別得供應,原來主並沒有離開我,他就在我的身邊。我高興地說:「感謝主!這下我可有路了!」於是,我熱情地邀請他說:「路明,你明天下午有沒有時間,我們教會正好有一個查經會,你也來參加吧!」尹路明想了想,說:「好吧!我明天一定去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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